2015“成都金沙太阳节”策划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11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博物院的委托,就2015“成都金沙太阳节”策划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ZZ-2014-BWY-30。
二、项目名称:2015“成都金沙太阳节”策划及运营服务采购。
三、采购内容:
2015“成都金沙太阳节”策划及运营服务采购。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6章。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两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资金存款证明(不得低于20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4章、第5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8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100元(请将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项目名称等信息传真至我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1603。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注:以上第1项收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第2项收一份原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1603开标厅。
八、本投标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成都博物院
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支行
帐 号: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1603
联 系 人:李先生 古先生
电话传真:028-84510079
电子邮件: 4656506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