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须知

1. 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爱护公共设施;

2. 请自觉保持馆内安静,勿在馆内追逐打闹,推搡拥挤、大声喧哗;

3. 请勿触摸裸露展品,攀爬躺卧;

4. 请勿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管制械具等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物品带入馆内;

5. 请勿攀爬馆内任何建筑物,请勿靠近栏杆、河道等危险区域;

6. 请勿挤压玻璃展柜,以免文物损坏和身体伤害;

7. 进入陈列馆前请将随身包裹寄存,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8. 衣冠不整、酗酒、精神障碍者谢绝入馆;

9.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须有监护人陪伴方能入馆参观;

10. 为保证展陈效果,陈列馆展厅灯光较暗,请注意安全;

11. 馆(厅)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禁止使用激光笔;

12. 请勿在馆内使用轮滑、轮式鞋、滑冰鞋、滑板等;

13. 请勿将风筝、无人机、航空模型飞机、机动车、非机动车(含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电动车、儿童滑滑车)等带入、驶入馆内;

14. 馆(厅)内禁止搭建使用露营用品(天幕、帐篷、地垫、生火器具等);

15. 请勿携带宠物进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