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金沙遗址博物馆安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8-12-19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的委托,对金沙遗址博物馆安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人: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

二、项目编号:SCZZ17-2018-730

三、比选项目名称:金沙遗址博物馆安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四、项目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金沙遗址博物馆安防维保服务采购

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实质性内容应作出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七、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4日(工作时间09:30-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购买。

八、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九、八、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

十一、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11:00。

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一、本比选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 系 人:李先生 周女士

电话传真:028-84510079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